Saturday, September 18, 2010

不想再做自己

上星期五出门上班时,往右边裤带一摸,却怎也找不到车匙,被堵在车外。我往房间和其他地方都翻遍了,但车匙就是不见踪影,忙了大半个小时,我从左边裤带掏出手机准备拨给司机求救时,却发现原来车匙就装在左边裤袋里。

这些年,我习惯了将钱包和车匙放在右边裤袋,我却不会往左边裤袋找,白白浪费时间。这是顽固的习惯所致的心理陷阱。

于是我学着改变某些习惯,把车匙改放到右后边的裤袋,把香菸换成较清淡的ESSE Menthol,把办公桌收拾收拾。然后,我减少了每天吹菸的频密次数。不再熬夜上网到凌晨,学会最迟11点左右就上床见周公。Facebook能免则免,少了它地球并不会因此而停止自转。

菸瘾改善了,不再是一天最少吹掉三大包。减少没事就找人煲电话粥的恶习,手机不再需要每晚都充电,改为每两到三天一次。为了健康也好、省钱都好,还有很多陋习都应该彻底改变。

习惯是可以改变的,只是以前我总是不愿意去改变现状,我宁可让别人认定自己就是这种懒人。我上同样的餐馆、吃同样的食物、只用Lux的沐浴露、只用Biotherm的skin care产品、只用Toshiba的laptop、只穿Ralph Lauren的polo shirt、只吹薄荷口味的菸等,其实这一切并不代表我真心喜欢这些东西,说到尾这全都只不过是一种习惯。

前女友曾说,认识我这么久,她知道我爱吃什么,知道我什么时候想要做些什么,可她从不知道我心里在想着什么,就如我从来不知道她的内心世界是寂寞的。

其实,没有人可以彻底去了解另一个人,人只能够知道另一个人的习惯,而不是了解他/她的内心世界。当我把跟了我三十几年的习惯都改变了,你就会发觉,你从来不曾认识这个人。

而我选择让自己变得不再是自己,是为了不再想念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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